2021年8月1日起印度尼西亞的地貨物類型限制
自2021年8月1日起,印度尼西亞海關規(guī)定所有進出口貨件必須持有當?shù)厥肇浫?進口商)或發(fā)貨人(出口商)的稅號 (NPWP),如果缺少稅號或稅號無效,貨件將可能會無法清關,退回始發(fā)地。
所有出口至印度尼西亞貨件需按要求在運單上提供收件人稅號:
1、企業(yè)-提供印尼稅號
2、私人-提供印度尼西亞稅號或下列任一項:
a.如是當?shù)貒?提供印尼國民的印尼身份證號碼(NIK)或印尼駕照;
b.如是外國人,提供護照